时间:2016-03-31 13:00来源: 点击:0次 |
齐鲁网3月30日讯(德州台 任君)邮寄艺术品被要求在快递外包装上签写“包邮不包损”,27日,德州市民刘先生在邮寄一副字画时便遇到了这样的情况,几次交涉无果,快递员坚称“艺术品和其他物件不同,如果不签字我们就不邮了”。 据山东人民广播电台《直播山东》报道,刘先生是一名美术爱好者,原本打算把创作的几幅作品邮寄给北京的 师傅指点,也作为师傅近日画展的参展作品。不成想,他带着作品来到快递处,却被对方要求签写“包邮不包损”。刘先生认为,这明显是“霸王条约”,并与对方 理论。对方解释道,不是所有的快件都要签写这句话,只是艺术品的价格不好界定,在运输过程中,如果被褶皱、压坏,说不定就会造成贬值,吃过这样的亏才坚持 这样做。两方在该不该写“包邮不包损”这句话上产生了分歧,争论半天无果,刘先生着急邮寄东西,也只好按对方的意思签了字。 事后,刘先生越想越别扭。快递行业这一规定是否合理呢?是不是所有的快递公司都有这样的规定呢? 对此,记者咨询了四家快递公司,他们的说法也并不一致。有快递员表示,快递所有可运输物品应一视同仁。也有快递员表示,对于不好估价、易损快递品,应在邮寄前告知顾客邮寄存在的风险,并签署“包邮不包损”条约。申通快递工作人员荣先生介绍,每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单背面都有一张“快递详情单”,规定了简易包装的文物、电子产品、易碎灯具在邮寄时,需要告知消费者运输中有可能出现损坏,并签署“包邮不包损”,该规定并非无据可依,而是行业内的统一明文规定。 (责任编辑:逸文) |